工会活力建设“十有十要”
2019-06-21 00:34: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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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1-17点击:21次来源:网络作者:佚名


  市总工会要求,要把基层工会活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努力做到“十有、十要”:一是有组织,要覆盖;二是有人员,要履职,三是有地点,要形象;四是有经费,要用好;五是有制度,要落实;六是有活动,要活力;七是有培训,要实效;八是有考核,要激励;九是有特色,要持续;十是有作为,要地位。切实把工会组织打造成为职工群众最可信任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锻造成为职工群众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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