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4-02-23 17:38:09 来源: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 作者:市总工会网络工作部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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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阜新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工会代表大会及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全面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规章,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定全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和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5.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协助各县区委管理各县区总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市、省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市、省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内设14个部门科室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政研室)、机关党办(人事科)、组织和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网络工作部、生活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劳模办)、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资产部、结算中心、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交农建服工会及阜新市总工会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阜新市总工会本级。
      二、阜新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24年阜新市总工会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2024年阜新市总工会部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阜新市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52.89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8.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00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
     (三)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总工会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为52.89万元。
     (四)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车辆数合计为0台。占有国有资产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台,套)
     (六)阜新市总工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总工会本级2024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6.80万元,编制其他运转类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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