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阜新工匠” 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6-21 02:0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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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6-12点击:500次来源:网络作者:佚名

  各县区总工会、局工会、产业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培育、弘扬“工匠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阜新工匠”评选活动。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工匠”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2018年“阜新工匠”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一)广泛发动阶段(2018年6月)

  市总工会制定出台“阜新工匠”评选工作安排,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启动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全市职工参与“阜新工匠”评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寻访、挖掘本单位能工巧匠、技能达人工作。

  (二)推荐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

  按照评选实施方案中申报方式的要求逐级申报推荐。

  (三)评选阶段(2018年8月10日前)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评选实施方案中审核程序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10名“阜新工匠”候选人名单并对外公示,最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适时召开大会进行命名认定,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求

  1.填写“阜新工匠”评选申请表。

  2.事迹介绍材料(1500字)。

  3.其他相关材料: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各类荣誉和奖励、发明专利及专利号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中提供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说明)

  (二)材料报送方式

1.各单位可通过市总工会网站(www.fx51.com.cn)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按照“推荐单位+所在单位+工匠姓名”格式命名后发送到电子信箱“fxghjsb@163.com”,同时按填表要求打印份数一并报送纸质材料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其他相关材料需制作目录,报送一份纸质文件。同时与申请表一并报送电子文件。

  3.请各推荐单位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逾期将不纳入评选范围。

  阜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18年6月11日

  复制下方链接并在浏览器中打开即可下载:阜新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首届职工创新大赛方案

  http://www.fx51.com.cn/wz/upfiles/file/201806/20180612155070187018.doc

  复制下方链接并在浏览器中打开即可下载:“阜新工匠”评选实施方案

  http://www.fx51.com.cn/wz/upfiles/file/201806/201806121555360736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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