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7点击:46次来源:网络作者:佚名
打造20个职工文化广场,是2016年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的“10件实事”之一,为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市总工会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这一项目建设:
今年2月,市总工会制订了承办“打造20个职工文化广场”这一实事的项目制方案,还把这一实事纳入省总工会第二批“辽宁职工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并完成了相关申报工作;4月,争取到省总工会职工文化广场项目资金40万元,同时,市总工会配套资金20万元;日前,按照每个职工文化广场3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全额下拨建设经费60万元,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二批“职工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通知》。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第二批“职工文化广场”项目建设有关工会和建设单位:在完成时限上,要在5月31日前交付使用,6月中旬开始迎接检查验收;在广场选址上,要建在人口密集的市区中心广场、公园和职工居住集中的大型厂(矿)区;在广场项目种类上,既可以“一场一品”,也可以“一场多品”,但不倡导种类单一、项目单调和缺乏职工特点、特色的项目种类;在广场建设样式上,要有鲜明、醒目的工会标识,有固定的活动时间、项目和人群,由工会干部或工会聘任的志愿者等固定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在广场建设经费使用上,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账目清晰,并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列支;在广场管理上,要充分调动广场管理人员,文体活动骨干人员、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